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08年) 3.

3. 推进受灾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受灾地区金融运行监测,保持受灾地区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加强受灾地区信贷统计、征信和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