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有关政策的批复(2014年) 五、

五、 加大政策支持,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发展。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方式,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支持、项目安排、机制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侨务管理、人文交流等方面研究给予政策支持。试验区规划建设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海域资源,对尚不在《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范围内的20平方公里,待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得到国务院批准后再实施。执行国家统一财税政策,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