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2017年) (二十八)

(二十八) 落实主体责任。山西省要深刻认识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省内协同,建立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