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2017年) (二十四)

(二十四) 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衔接。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联动发展。构筑京津冀生态屏障,完善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山西省符合条件的生态环保项目予以支持。增加山西省向京津冀地区的清洁能源供应。支持山西省参与京津冀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京津冀等地企业与山西省电力企业开展合作,扩大电力外送规模。鼓励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探索跨区域共建园区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模式。加强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北京、天津两地高水平大学以委托管理、联合办学等方式加强与山西省高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