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202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22〕3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
三、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方案》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和指导,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
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方案》实施进展情况评估,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