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1年) 六、 扶持政策 (八) 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1年) (八) 六、 扶持政策 (八) 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地计划指标给予适当倾斜。自治区和兵团可根据建设需求和进度安排,单列经济开发区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经济开发区建设。使用戈壁荒滩开发建设经济开发区、引进产业项目的,免交土地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