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2011年) 四、 加强经贸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开放水平 (十八) 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2011年) (十八) 四、 加强经贸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开放水平 (十八) 深入开展对内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引导中央企业和省外企业到云南投资兴业,支持云南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基地。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强珠江中上游资源、水运的综合开发和生态建设,搞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进一步扩大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领域,增进上海市与云南省的对口帮扶合作关系。加强云南省与其他西部省(区、市)的合作,以改善铁路、航空、内陆水运条件为重点,推动西南地区共同向东南亚、南亚开放。 (十七)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