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2011年) (十三)
(十三) 完善对外经济走廊。依托昆明—河口高速公路及国际航空港,加快推进昆明—河内经济走廊建设。以个(旧)开(远)蒙(自)城市群和河口为载体,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矿产开采加工为主的产业集群,与南宁—河内经济走廊、环北部湾经济圈协调互动、合作发展。以楚雄、大理、保山、瑞丽等城市为节点,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现代物流、农产品替代种植、宝玉石加工和旅游业,推动与环孟加拉湾国家的区域合作。以玉溪、普洱、景洪、磨憨、临沧等城镇为载体,重点发展以农林产品深加工、生物产业、商贸旅游服务业为主的产业集群,务实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积极谋划以保山、腾冲为节点的昆明—密支那经济走廊建设,适度发展钢铁、有色等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旅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