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六)
(六) 支持库区产业发展。积极发展适合库区特点的优势特色产业,是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主要途径。加强对库区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支持,制定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和审批项目,都要对库区给予优先支持。积极发展能源及矿产资源深加工、石油天然气化工和盐化工、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现代中药及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支持库区城镇移民生态工业园建设,增加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补助。鼓励优质产业向综合条件较好的万州、涪陵等库区城镇布局,探索创新产业园区多元共建和异地投资利益分享新机制。严格执行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禁高污染行业企业落户。认真落实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规划纲要,鼓励更多的省市、企业向重庆提供人才、资金和项目援助,探索更加有效的对口支援方式,增强库区的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继续发挥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扶持作用。依法开征三峡电站水资源费。尽快编制并报批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规划,统筹考虑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资金需求,抓紧研究制定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政策出台后的分配方案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