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202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本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
三、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研究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各资源型地区要主动作为,确保各项重点任…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指导,综合运用投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及时协调…
五、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强化工作协同,做好统筹协调,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完善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本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