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2015年) 二、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2015年) 二、 二、 健全内贸流通统一开放的发展体系 (四) 加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 消除市场分割。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及做法。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推动建立区域… (五) 统筹规划全国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推进大流通网络建设。提升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流通产业集聚区和沈阳—长春—哈尔滨、郑州—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四大流通产业集聚带的消费… (六) 构建开放融合的流通体系,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实施流通“走出去”战略。加大对流通企业境外投资的支持,统筹规划商贸物流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推动国内流通渠道向… (七) 完善流通设施建设管理体系,加强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创新基础性流通设施建设模式。对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投资保障、运营和监督管理新模式,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功能。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