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2009年) (十七)

(十七) 建立健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指导协调机制。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加强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认真研究解决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