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2018年) 五、 保障措施 (十九)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2018年) (十九) 五、 保障措施 (十九) 多渠道筹集经费。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职业教育的捐赠,依照税法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鼓励社会捐助、赞助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