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2014年) 2. 检验检疫制度创新:进口货物预检验、分线监督管理制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 附件:1. 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2014年) 附件:1. 2. 检验检疫制度创新:进口货物预检验、分线监督管理制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 附件:1.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任务分工表 三、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