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2017年) 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优化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

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优化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

坚持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审批权下放,赋予地方必要的统筹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激励地方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有序有效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坚持统筹协调。各方协作,上下联动,促进中央宏观指导和地方自主统筹的有机结合,推进合理划分农业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晰部门职责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坚持分类施策。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和基建投资(即预算内投资,下同)管理的职责分工,在中央、省、市、县等层级分类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加强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与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