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2017年) (十一)
(十一) 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做到每一项涉农资金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现行各项管理制度的衔接,指导地方制定与中央涉农资金相对应的管理细则。各地在出台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时,要充分考虑中央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切实加强制度培训和执行工作,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实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地方人民政府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