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2017年) (六)
(六) 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基建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分别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因素法、项目法等方式分配中央涉农资金,统筹考虑任务清单中各项任务的性质,不断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指标体系。加强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的衔接匹配,确保资金投入与任务相统一。以大专项为单位,实现涉农资金和任务清单集中同步下达。省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完成约束性任务,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任务完成计划,并分别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备案。进一步创新完善省级以下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明确省级与市县级的责任分工,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地方人民政府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