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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2014年) (三)

(三) 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按规定接受审计。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