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2021年)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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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

探索制定跨境科研用物资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列明的科研设备、科研样本、实验试剂、耗材等科研物资实行单位事先承诺申报、海关便利化通关的管理模式,简化报关单申报、检疫审批、监管证件管理等环节。对国外已上市但国内未注册的研发用医疗器械,准许企业在强化自主管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口,海关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办理通关手续。

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