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2021年)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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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

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措施。在有条件的港口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

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