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2021年) 三、 组织保障 十、 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2021年) 95 三、 组织保障 十、 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95 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涉及治安、户政、交管等公安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公安部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