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201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目的和意义 二、 范围和内容 三、 时间安排 四、 组织实施 五、 工作要求 附件: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