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201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目的和意义 二、 调查对象和内容 三、 调查时间安排 四、 调查组织实施 五、 调查经费保障 六、 调查工作要求 附件: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