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2013年) 一、 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二)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2013年) (二) 一、 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二) 优先分配利润。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以下事项:(1)优先股股息率是采用固定股息率还是浮动股息率,并相应明确固定股息率水平或浮动股息率计算方法。(2)公司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