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2017年) 2.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叠8000万亩)。以东北地区为重点,黄淮海地区为补充,划定大豆生产保护区1亿亩(含小麦和大豆复种区2000万亩);以新疆为重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主产区为补充,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3500万亩;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划定油菜籽生产保护区7000万亩(含水稻和油菜籽复种区6000万亩);以广西、云南为重点,划定糖料蔗生产保护区1500万亩;以海南、云南、广东为重点,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1800万亩。 六、 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 落实地方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抓好工作落实。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2017年) 国务院 2.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叠8000万亩)。以东北地区为重点,黄淮海地区为补充,划定大豆生产保护区1亿亩(含小麦和大豆复种区2000万亩);以新疆为重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主产区为补充,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3500万亩;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划定油菜籽生产保护区7000万亩(含水稻和油菜籽复种区6000万亩);以广西、云南为重点,划定糖料蔗生产保护区1500万亩;以海南、云南、广东为重点,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1800万亩。 六、 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 落实地方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抓好工作落实。 国务院 2017年3月31日 (十九)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