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14年) 七、 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二十一)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14年) (二十一) 七、 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二十一) 加强粮食监测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完善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及时准确。落实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督促各类涉粮企业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经营台账,定期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在粮食监测预警中的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 (二十)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