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14年) 五、 增强粮食流通能力 (十三)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14年) (十三) 五、 增强粮食流通能力 (十三) 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作为重要农业基础设施抓紧建设。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尽快建成与本地区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支持种粮大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带有烘干设备的储粮设施。建立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 五、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