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财贸法规的通知(1986年)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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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农副产品、食品、畜产品、丝绸等商品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

1958年11月19日发布

已被一九五九年国务院国五空字33号《国务院批转关于商品分级管理办法的报告的通知》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