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财贸法规的通知(1986年) 353

353

国务院批转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妥善安置国营商业、公私合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中老弱残的小商小贩的意见的报告通知

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妥善安置国营商业、公私合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中老弱残的小商小贩的意见的报告

1962年10月5日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