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财贸法规的通知(1986年)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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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减轻农村税收负担问题的报告的通知附:财政部关于减轻农村税收负担问题的报告

1978年12月2日

工商税部分,被1981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负担的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代替;所得税部分被1983年9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缴纳工商所得税税率的规定》代替;农业税部分,被1983年8月18日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停止执行农业税起征点办法的通知》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