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财贸法规的通知(1986年) 104
104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
1981年1月7日
已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倒卖活动的通知》等法规性文件代替。
附件二(续上期)
已明令废止的财政、金融、商业、物价、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目录(23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
1981年1月7日
已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倒卖活动的通知》等法规性文件代替。
附件二(续上期)
已明令废止的财政、金融、商业、物价、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目录(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