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08年)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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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

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制定 1985年5月23日国务院批转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