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08年)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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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对进出经济特区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管理规定
1986年3月21日国务院批准 1986年3月25日海关总署公布
已被200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3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2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代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对进出经济特区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管理规定
1986年3月21日国务院批准 1986年3月25日海关总署公布
已被200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3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2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