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08年) 二、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08年) 二、 二、 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