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1年) 109.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的“依照海关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依照海关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1年) 第二十八条中的“依照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办理”修改为“依照海关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109.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的“依照海关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依照海关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二十八条中的“依照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办理”修改为“依照海关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四条 109. 目录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