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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务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0年)
  3. 七、 将《护士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中的“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修改为“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
  4. 附件2

国务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0年) 附件2

七、 将《护士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中的“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修改为“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

附件2 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

目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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