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2002年) 六、 国务院关于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2002年) 六、 六、 要多方筹集水污染防治资金。“十五”期间,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由地方负责筹集,国家适当给予支持。安徽省要建立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加大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的征管力度,逐步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增强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融资能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向水污染治理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在企业落实治理资金后,国家给予贴息补助。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