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2015年) 6. 具备符合规定的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信息安全保障和反洗钱措施等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 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2015年) (二) 6. 具备符合规定的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信息安全保障和反洗钱措施等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 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应当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筹备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在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筹备的决定。申请人应当自获准筹备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备工作,筹备期间不得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 筹备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具备许可条件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开业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在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