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00年) 一、 制定政策的原则和支持的重点 (三) 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00年) (三) 一、 制定政策的原则和支持的重点 (三) 重点区域。西部开发的政策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要依托亚欧大陆桥、长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干线,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以线串点,以点带面,逐步形成我国西部有特色的西陇海兰新线、长江上游、南(宁)贵(阳)昆(明)等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带,带动其他地区发展,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西部大开发。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