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结合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以及股东的出资能力、主营项目、资产规模等进行研判,认定违背真实性、合理性原则的,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