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2007年) 四、 组织实施 (十二)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2007年) (十二) 四、 组织实施 (十二)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工作负总责,坚持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原则。市、县、乡要层层落实巩固成果的目标和责任,逐乡、逐村、逐户地狠抓落实。 四、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