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2007年) 三、 配套措施 (十一)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2007年) (十一) 三、 配套措施 (十一) 继续安排荒山造林计划。为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推进生态建设,今后仍继续安排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继续按原渠道安排种苗造林补助资金,并视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在安排荒山造林任务的同时,地方政府要负责安排好补植补造、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和工程管理等工作,并安排相应经费。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农民间种豆类等矮秆农作物,以耕促抚、以耕促管。 (十)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