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2017年) 20. 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2017年) 20. 20. 改革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大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支持力度。坚持风险评估前置原则,依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商品质量状况评价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结果,对一般风险商品,优化监管流程;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假冒伪劣风险的商品,实施有效的监管介入,综合运用抽查、检验、验证、采信与合格保证等多种合格评定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入境验证监管制度。(质检总局牵头,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国家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目录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