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2006年) 四、 加强粮食产销衔接,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 (十五) 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2006年) (十五) 四、 加强粮食产销衔接,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 (十五) 大力发展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鼓励产销区双方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格局,发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主销区粮食工贸企业在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和收购基地。鼓励主产区粮食企业在主销区粮食市场经销粮食,建立集收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经营企业。 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