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2008年) 三、

三、 加强防洪骨干工程建设,抓紧实施治太骨干工程二期,加强区域河道整治和周边河湖江堤堤防建设;修建上游山区水库,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重点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制订城市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加强海塘、排涝工程和平原区各类圩闸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