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2012年) 八、 加强政策支持 (三十四) 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2012年) (三十四) 八、 加强政策支持 (三十四) 完善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加大中央财政对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淮河源头、东江源头、鄱阳湖湿地等开展生态补偿试点。鼓励新安江、东江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与受益区之间开展横向生态环境补偿。逐步提高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对资源型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税前扣除。 (三十三) 目录 (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