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1955年) 六、

六、 起义人员参加国家机关工作的,从起义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曾经资遣回家以后参加国家机关工作的,从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之日起计算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