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2013年) 四、 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一) 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2013年) (一) 四、 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一) 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省级政府负责制定出台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统筹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任务繁重,要尽可能缩短改革过渡期。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地方政府的工作,不干预地方政府的改革措施。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