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2019年) 第十五条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201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二) 电子印章,是指基于可信密码技术生成身份标识,以电子数据图形表现的印章。 (三) 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证件、执照等电子文件。 (四) 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十四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