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2019年) 第十条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201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电子证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电子证照采用标准版式文档格式。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